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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规划
文章来源:陕西珂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6-11-02   阅读:1646

前 言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关于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充分发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国家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地方政府落实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工程建设,推动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恢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涵盖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近岸海域中的环渤海地区,以及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闽江、九龙江、九洲江、洱海、艾比湖、呼伦湖、兴凯湖等其他流域,涉及 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是“十三五” 时期安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国家相关投资的依据,用于指导各地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滚动储备库,加强资金筹措,强化投资和项目监管。规划期限为 2016-2020 年。

 一、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家推进实施了一批重点规划和重大工程,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但是,受流域水污染问题复杂、治理系统性不足以及资金投入有限的约束,实际治理效果与理想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十三五”时期,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迎来良好的环境。

(一)“十二五”成效 “十二五”时期,国家安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约 340 亿元,推进实施了一批重点专项规划、重大治理工程,开展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创新,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据估算,“十二五”期间全社会水污染防治投资超过万亿元,有效促进了水环境质量改善。与 2010 年相比,2015 年河流国控监测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增加 12.2%,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下降 7.5%。虽然水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重点流域水环境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善,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水污染不断凸显,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存量水污染治理和新增水污染负荷压力将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并存,氮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高位,水环境状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依然突出,与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二)机遇与挑战党中央确立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为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防治水污染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实施综合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强调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迎来了良好的战略机遇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面临对象日益复杂、效益依然较低等挑战。一方面,点源污染逐步得到削减,面源污染等逐渐成为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对象,治理难度不断增大,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另一方面,水环境治理的针对性、系统性有待增强,水污染综合防治配套设施有待完善,工程与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总体要求(一)治理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维护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着力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河湖(库)联动;着力发挥地方政府在流域水污染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加和改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着力加强部门联动和协作,形成水污染综合防治新机制;着力发挥国家相关投资的引导作用,推进市场化融资,吸引社会投资,分步实施重大工程,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水环境与水资源、水生态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流域为单元,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的综合治理方案。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妥善处理建设需求与投资规模的关系,发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国家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环境治理市场主体,拓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筹措渠道,并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和前期工作进展,分年度组织实施。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项目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紧扣制约水环境改善的关键因素,统筹规划近远期任务,合理安排建设项目,优先解决突出问题。建立规划项目储备库,滚动推进实施。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建立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建立从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到项目实施的综合治理协调管理体制,落实分流域、分区域的工作目标监督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规划目标 5 到 2020 年,基本形成健全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更加完善的综合治理运行机制。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促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实现。三、重点治理方向对于规划范围内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综合治理任务较重的地区,以及水质面临威胁较严重、环境功能较重要的地区,列为重点治理区域,并根据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状况适时进行调整。重点治理区域针对流域水环境的突出问题,推行分类施策,按照重要河流、重要湖库、重大调水工程沿线、近岸海域、城市黑臭水体等五大重点治理方向,实行有限目标的综合治理。

(一)重要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增强河道周边城镇污水治理能力,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推进河道水生态修复,在重点城市周边地区,加强污染物防渗处理,避免威胁地下水水质安全。储备项目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和提标改造、再生利用、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并推进建设污水管网、污泥处置、垃圾处理和渗滤液处理等工程。

(二)重要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切断污染物直排湖库通道,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改善入湖河流水质,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控制污染源头,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量。 储备项目主要包括:污水管网、垃圾处理和转运、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并推进建设污水处理和入湖河道水环境治理等工程。

(三)重大调水工程沿线水环境综合治理在南水北调东线沿线开展重点湖泊水环境治理,推进周边水污染防治,增强水质保障能力;在南水北调中线沿线周边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沿线垃圾实施转运和污染物防渗处理,对水源地直接入库河流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对库周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开展综合治理,维护水质安全。储备项目主要包括:河道水环境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垃圾处理和转运工程,并推进建设污水处理等工程。

(四)近岸海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于沿海地区,开展陆海统筹,提高陆域与入海河流,特别是环渤海地区污染治理能力,优化沿海城市和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加快重点城市已有设施提标升级,着力削减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等污染物排放量。储备项目主要包括:污水处理、污水管网、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污泥处置和垃圾处理工程,并推进建设重点入海河道水环境治理等工程。

(五)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重点城市黑臭河流和湖泊治理试点,实施城镇河道排污口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河道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削减河道外源和内源污染。储备项目主要包括:污水处理、污水管网、排污口整治、人工湿地、垃圾清理等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并推进建设垃圾收转运等工程。 

专栏 重点治理区域

1. 长江流域:(1)三峡库区及上游。四川省岷江(含岷江中下游河段以及思蒙河、茫溪河、越溪河)、沱江、嘉陵江(含嘉陵江州河、仪陇河、西充河),云南省普渡河、牛栏江、漾弓江-汤满河、龙川江、横江,重庆市花溪河、綦河、临江河、龙溪河、大溪河、澎溪河、大宁河、龙河,湖北省三峡库周地区、郁江、童庄河、神农溪,贵州省草海、赤水河,以及乌江重点支流(含息烽河、瓮安河、湘江、六冲河、清水河)等。

(2)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湖北省十堰市库周地区、十堰五河、天河,陕西省汉江干流汉中和安康段、丹江干流商洛段、金钱河、褒河、濂水河,河南省老灌河-淇河等。

(3) 长江中下游。湖北省竹皮河、汉北河、襄阳五河、东荆五河、四口河系,湖南省洞庭湖、湘江干流、蒸水、耒水、涟水、浏阳河、沩水,江西省抚河下游、饶河、赣江(含赣江干流南昌和赣州段及袁河),安徽省菜子湖、惠溪河、采石河、扁担河、郎川河、滁河(含襄河、清流河、来河),江苏省秦淮河、仪扬河,贵州省清水江(含重安江、松桃河),河南省唐河-白河等。

(4)滇池。云南省盘龙江、宝象河、东大河重点入湖河流等。

(5)巢湖。安徽省南淝河、派河、十五里河、双桥河、柘皋河、白石天河重点入湖河流等。

(6)太湖。江苏省京杭运河常州段、漕桥河,浙江省苕溪(含湖州段和京杭运河杭州段)、嘉兴河网平原区,上海市淀山湖等。

2. 黄河流域:青海省黄河源头、湟水河、大通河,甘肃省黄河干流兰州和白银段、渭河干流定西和天水段、泾河干流平凉段、蒲河、大夏河,宁夏自治区黄河干流中卫至石嘴山段、清水河,内蒙古自治区总排干(含乌梁素海)、都思图河、昆都伦河、大黑河,山西省汾河中下游、涑水河,陕西省渭河干流下游、延河、无定河,山东省东平湖等。

3. 珠江流域:云南省右江、南盘江中上游,贵州省马岭河-白水河,广西自治区桂江、龙江-刁江、郁江,广东省石马河、淡水河、茅洲河、广佛跨界河,江西省东江源头等。

4. 松花江流域:黑龙江省讷谟尔-乌裕尔河、牡丹江、安邦河、呼兰河、肇兰新河、阿什河,吉林省松花江源头(含松花江干流源头和辉发河)、第二松花江(含第二松花江干流及饮马河和伊通河)、霍林河和洮儿河下游,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和洮儿河上游、甘河等。

5. 淮河流域:河南省沙颍河、洪河、涡河上游、浍河上游,安徽省浍河下游、萧濉新河、谷河、淠河支流(含东淠河、西淠河、淠河总干渠)、涡河下游,山东省南四湖、沂河、沭河,江苏省奎河、西盐大浦河、白马湖等。

6. 海河流域:天津市海河干流、北三河、大清河-子牙河,河北省滦河承德段、永定河张家口段、白洋淀(含大清河)、衡水湖、滹沱河石家庄段、滏阳河邯郸和邢台段、北三河廊坊段,河南省卫河、徒骇河-马颊河上游,山东省徒骇河-马颊河下游、德惠新河,山西省桑干河大同段、绵河、浊漳河南源,内蒙古自治区闪电河、洋河等。

7. 辽河流域:内蒙古自治区乌力吉木仁河、教来河、老哈河、西拉木伦河,吉林省东辽河-招苏台河,辽宁省辽河沈阳段、浑河沈抚段、太子河、大凌河朝阳及上游等。

8. 近岸海域–环渤海地区:河北省北戴河、黑龙港沧州段,辽宁省大旱河、五里河、复州河等。

9. 其他流域:

(1)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浙江省千岛湖库周地区,安徽省新安江(含率水、横江、练江)等。

(2)闽江流域。福建省沙溪永安-沙县段、富屯溪邵武-顺昌段、崇阳溪武夷山-建阳段、闽江干流福州段和水口水库周边地区等。

(3)九龙江流域。福建省北溪等。

(4)九洲江流域。广西自治区九洲江上游,广东省九州江下游等。

(5)洱海流域。云南省苍山十八溪、弥苴河-罗时江入湖河流等。

(6)兴凯湖流域。黑龙江省穆棱河和兴凯湖周边地区等。

(7)呼伦湖流域。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周边地区等。

(8)艾比湖流域。新疆自治区博尔塔拉河、精河等。 

五大治理方向储备项目初步匡算工程量为,污水处理约 3890 万吨/日,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约 1130 万吨/日,再生利用约 400 万吨/日,污水管网约 9.1 万公里,河道水环境治理约 1.6 万公里,垃圾处理约 20.4 万吨/日。

四、项目类型围绕促进实现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针对各地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开展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

(一)城镇污水处理及相关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重点由大中城市逐步向中小城镇倾斜,加快推进经济相对发达、居民集中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适度向城镇周边农村延伸,逐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对污染严重、环境容量较低以及环境影响较大的流域,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适当增加建设密度。污水管网工程。根据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运行要求,合理确定管网规模,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优先解决环境敏感地区污水配套管网不足和管网改造问题。其中,对于城市周边地下饮用水水源受威胁的重点地区,加快推进污水管网防渗处理和改造,避免污染地下水。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可自行试点推进初期雨水处理。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和再生利用工程。优先推进重点库区、湖泊、重污染河流、重要水源地等敏感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提标改造,提高出水排放标准,提高水资源利用程度,进一步增强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能力。污泥处置工程。优先解决污泥产生量大、污染隐患严重和对流域水环境威胁较大地区的污泥处置问题。加强对污泥中资源的回收和利用,努力遏制污泥二次污染发生。

(二)城镇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坚持集中处理与分类减量相结合的垃圾处理方式。完善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力推进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重点乡镇设施建设。垃圾收转运工程。完善城市垃圾收运系统,逐步推进垃圾密闭化转运,城乡结合部可依托城镇垃圾处理系统,探索路线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转运模式。渗滤液处理工程。优先开展重点治理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老旧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加快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填埋场污染物排放。

(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有针对性地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污水管渠、人工湿地、河(湖)滨生态护坡和污染底泥清理工程,特别要在威胁饮水安全和水质严重超标区域提高工程的系统性,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河道水环境容量及水体自净能力。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以城市重污染河道为重点,开展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试点,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污水管渠、排污口整治、截污系统、内源治理、人工湿地、垃圾清理等工程,逐步恢复城市黑臭水体环境质量。

(四)其他工程 10 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人工生态湿地建设,适度开展污染底泥清理,并对水源保护区及周边的生活污水和垃圾进行收集处理,在人口较密集的村庄建设小型生态治污系统,避免污染地表和地下饮用水。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重点治理河湖周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实施农业面源污染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综合治理工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村落生活污染排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推进政府主导、村民自治、市场参与的长效机制,坚持就近分类减量,充分消纳可腐垃圾和灰渣,减量后的垃圾视情况就近转运至城镇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选择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的分散型技术,做到稳定运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选择工程投资小、简单有效的生态净化综合防控措施。

五、投资安排和项目储备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规划项目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和社会融资共同解决。对于规划内环境公益属性明显,且存在一定资金缺口,未申请其他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的水污染防治项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可考虑予以适当支持,并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十三五”时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力争较“十二五”时期有所增加。

(二)项目储备和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按照构想、前 11 期和计划三个阶段滚动开展储备,并分层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和相关信息系统。其中,构想项目主要指各地有规划意向的项目;前期项目主要指各地已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但尚未建设的项目;计划项目主要指已开工建设,并纳入地方实施计划的项目。进入计划阶段的项目可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备选项目。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储备库项目由地方自主推进实施。地方应根据项目进展和投资情况逐年确定年度建设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各地加强资金统筹,创新融资方式,吸引社会投资,推进相关工程建设。对于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各地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成发挥效益。储备库实行动态化管理。经初步匡算,储备库项目投资需求超过万亿元。地方可根据年度实施情况,对入库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入库项目申请调整。实施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的项目,可申请调出储备库;有建设必要的项目,可申请补充调入储备库。申请调出和调入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按照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调整。

(三)效益分析环境效益。“十三五”时期,通过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加快解决一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大大降低或消除水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及风险,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改善 12 人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逐级落实规划治理目标和任务;要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切实加强流域治理上下游之间、左右岸之间的协调互动。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加强部门衔接,合理分解任务,提高工作质量,确保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

(二)编制治理方案地方政府作为规划实施和落实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的主体,要制定和完善流域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考核。对于重点治理区域,省级发展改革委要指导相关地市编制和批复重点治理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强化前期研究和论证,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因地制宜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统筹治理需求和可用资金规模,集中“打包”分类推进项目实施,努力解决项目碎片化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大资金筹措各地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对于基础性和公益性强的项目,要充分发挥地方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合理利用一般性财政转移资金,保障规划重点储备工程 13 建设。对于具有收益的项目,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治理。鼓励采用产业化投资运营模式,引导股权与创业投资机构、大型企业等投资重大项目。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增加水污染防治信贷资金和基金规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探索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资产证券化等多种社会融资方式。

(四)促进模式创新地方政府要坚持以水质改善为目标,推行“控源、治污、修复、管理”综合施策,促进政府、企事业以及社会等各方面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调整单独依靠政府推进环境改善的治理模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工程技术、一味上项目的治理方式,转变重点源轻面源、重建设轻管理、重末端轻源头的治理思路。进一步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政府采用特许经营等模式开展 PPP 运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统筹工程、非工程措施,多管齐下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选取部分流域为先行区,指导编制流域综合治理可持续发展规划,开展试点示范。

(五)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程序,加大行业审查力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方案和投资。要落实省级审核和监督负责制,做好投资计划申报、下达和执行管理。要强化规范和标准引领,逐步研究制定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分类研究提出治理模式和投资标准,提高项目治污效益。要做好项目储备和筛选,加强部门间衔接,有序推进 规划项目实施和滚动调整。要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健全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和稽察。

(六)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提高全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重大问题,可通过公开征集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要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公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积极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为加快水环境综合治理和规范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附表:规划范围表 1

附表规划范围 

1. 长江流域(1)长江源头区青海省 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称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

(2)三峡库区及上游流域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秭归县、兴山县、远安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巴东县、咸丰县、恩施市(盛家坝乡、白果乡)、建始县(龙坪乡、茅田乡、长梁乡);神农架林区(不含红坪镇、大九湖乡)重庆市 所辖区县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辖区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辖区;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县;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瓮安县、龙里县、贵定县;铜仁市石阡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德江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思南县;安顺市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丽江市、昭通市辖区;昆明市东川区、安宁市、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宾川县、鹤庆县;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大姚县、姚安县、牟定县、南华县、永仁县、元谋县、禄丰县、武定县;曲靖市会泽县、马龙县陕西省 宝鸡市凤县甘肃省 陇南市辖区;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迭部县

(3)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陕西省 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辖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朱阳关镇、双槐树乡、五里川镇、汤河镇、瓦窑沟镇、狮子坪镇);洛阳市栾川县 (冷水镇、三川镇、叫河乡);南阳市西峡县、淅川县、邓州市(彭桥镇)、内乡县(西庙岗乡、瓦亭镇、乍曲乡)湖北省 十堰市辖区;神农架林区(红坪镇、大九湖乡)

(4)长江中下游流域安徽省安庆市、铜陵市、池州市辖区;芜湖市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马鞍山市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县、和县;黄山市黄山区(不含汤口镇、黄山风景区核心区)、祁门县(不含凫峰乡、金字牌镇);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全椒县;宣城市宣州区、宁国市、郎溪县、广德县、泾县、旌德县  江西省南昌市、景德镇市、九江市、萍乡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上饶市、鹰潭市、新余市辖区;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瑞金市、赣县、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县、全南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石城县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襄阳市、荆门市辖区;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宜昌市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恩施市(不含盛家坝乡、白果乡)、建始县(不含龙坪乡、茅田乡、长梁乡)江苏省 南京市辖区;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启东市、海门市;扬州市仪征市;镇江市扬中市;泰州市高港区、靖江市、泰兴市上海市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奉贤区、崇明县、青浦区(不含练塘镇、金泽镇、朱家角镇)河南省 南阳市宛城区、卧龙区、南召县、方城县、镇平县、社旗县、唐河县、新野县、邓州市(不含彭桥镇)、内乡县(不含西庙岗乡、瓦亭镇、乍曲乡);驻马店市泌阳县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江口县、玉屏县、松桃苗族自治县;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黄平县、施秉县、三穗县、镇远县、锦屏县、岑巩县、天柱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雷山县、麻江县、丹寨县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怀化市、益阳市、永州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辖区;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永兴县、嘉禾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广西自治区 桂林市全州县、兴安县、灌阳县、资源县

(5)滇池流域云南省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县

(6)巢湖流域安徽省 合肥市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瑶海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六安市舒城县;芜湖市无为县;马鞍山市含山县

(7)太湖流域江苏省 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辖区;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丹阳市、句容市浙江省 嘉兴市、湖州市辖区;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余杭区、临安市上海市 青浦区(练塘镇、金泽镇、朱家角镇)

2. 黄河流域

青海省 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辖区;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甘德县、久治县、玛多县、玛沁县;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甘肃省兰州市、白银市、定西市、临夏回族自治州、平凉市、天水市、庆阳市辖区;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临潭县、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卓尼县;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古浪县宁夏自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辖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辖区;包头市东河区、九原区、昆都仑区、青山区、石拐区、固阳县、土默特右旗;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四子王旗陕西省 西安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辖区;杨凌示范区;宝鸡市陈仓区、金台区、渭滨区、凤翔县、扶风县、麟游县、陇县、眉县、岐山县、千阳县、太白县山西省太原市、临汾市、吕梁市、运城市辖区;长治市沁源县;晋城市城区、高平市、沁水县、阳城县、泽州县;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灵石县、平遥县、祁县、太谷县、寿阳县;朔州市右玉县;忻州市保德县、河曲县、静乐县、岢岚县、偏关县、神池县、五寨县、宁武县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沁阳市、温县、武陟县;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吉利区、涧西区、老城区、西工区、偃师市、洛宁县、孟津县、嵩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栾川县(不含冷水镇、三川镇、叫河乡);濮阳市范县、濮阳县、台前县;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灵宝市、义马市、渑池县、卢氏县(不含朱阳关镇、双槐树乡、五里川镇、汤河镇、瓦窑沟镇、狮子坪镇);新乡市长垣县、封丘县、延津县、原阳县;安阳市滑县;郑州市上街区、巩义市;济源市山东省 泰安市、莱芜市辖区;济南市长清区、槐荫区、市中区、平阴县

3. 珠江流域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石林彝族自治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峨山彝族自治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开远市、个旧市 、弥勒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宣威市、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区;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独山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惠水县、三都水族自治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从江县湖南省 郴州市宜章县、临武县江西省 赣州市安远县、定南县、寻乌县广东省 广州市、河源市、惠州市、深圳市、清远市、韶关市、佛山市;珠海市、江门市、肇庆市、云浮市辖区;东莞市;中山市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梧州市、崇左市、贵港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辖区;桂林市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临桂区、阳朔县、灵川县、永福县、平乐县、荔浦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防城港市上思县;玉林市北流市、容县、兴业县;钦州市灵山县

4. 松花江流域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突泉县、科尔沁右翼中旗、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赉特旗、阿尔山市(不含天池镇、白狼镇)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白城市辖区;四平市公主岭市(响水镇、大岭镇、范家屯镇、陶家屯镇)、伊通满族自治县(不含大狐山镇、小狐山镇、靠山镇);辽源市东丰县;通化市梅河口市、辉南县、柳河县;白山市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安图县;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池西区、池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鹤岗市、大庆市、绥化市、七台河市辖区;双鸭山市尖山区、岭东区、集贤县;伊春市伊春区、南岔区、友好区、西林区、翠峦区、新青区、美溪区、金山屯区、五营区、乌马河区、汤旺河区、带岭区、乌伊岭区、红星区、上甘岭区、铁力市;佳木斯市向阳区、前进区、东风区、郊区、富锦市、同江市、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安区、阳明区、西安区、海林市、宁安市、林口县;黑河市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嫩江县;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

5. 淮河流域河南省信阳市、开封市、周口市、商丘市、许昌市、漯河市、平顶山市辖区;郑州市惠济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二七区、金水区、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驻马店市驿城区、汝南县、新蔡县、上蔡县、平舆县、正阳县、确山县、西平县、遂平县;洛阳市汝阳县 ;南阳市桐柏县安徽省蚌埠市、亳州市、阜阳市、淮北市、淮南市、宿州市辖区;滁州市天长市、明光市、定远县、凤阳县;合肥市长丰县;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金寨县、霍邱县、霍山县山东省 菏泽市、临沂市、枣庄市、济宁市辖区;日照市莒县;淄博市沂源县;江苏省 淮安市、宿迁市、盐城市、连云港市、徐州市辖区;南通市如皋市、海安县、如东县;泰州市海陵区、姜堰区、兴化市;扬州市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

6. 海河流域北京市 所辖区天津市 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南开区、红桥区、北辰区、津南区、西青区、东丽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河北省 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廊坊市、衡水市、保定市、邢台市、邯郸市辖区山西省大同市、阳泉市辖区;长治市城区、郊区、潞城市、长子县、长治县、壶关县、平顺县、屯留县、襄垣县、沁县、武乡县、黎城县;朔州市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县、山阴县、应县;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繁峙县、代县、定襄县、五台县;晋中市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榆社县;晋城市陵川县河南省鹤壁市辖区;安阳市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新乡市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卫辉市、辉县市、获嘉县、新乡县;焦作市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山阳区、修武县、博爱县;濮阳市华龙区、清丰县、南乐县山东省 德州市、聊城市辖区;济南市历城区、天桥区、历下区、章丘市、商河县、济阳县;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高青县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正蓝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丰镇市、兴和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

7. 辽河流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辖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铁东区、双辽市、梨树县、公主岭市(不含响水镇、大岭镇、范家屯镇、陶家屯镇)、伊通满族自治县(大狐山镇、小狐山镇、靠山镇);辽源市龙山区、西安区、东辽县辽宁省 沈阳市、朝阳市、阜新市、铁岭市、抚顺市、本溪市、鞍山市、辽阳市辖区

8. 近岸海域 — 环渤海地区辽宁省 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辖区河北省 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辖区山东省 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辖区;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栖霞市、长岛县 天津市 滨海新区

9. 其他流域

(1)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浙江省 杭州市建德市、淳安县安徽省 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黄山区(汤口镇、黄山风景区核心区)、祁门县(凫峰乡、金字牌镇);宣城市绩溪县

(2)闽江流域福建省 南平市、三明市辖区;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长乐市、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宁德市古田县;龙岩市连城县;泉州市德化县

(3)九龙江流域福建省 龙岩市新罗区、漳平市;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长泰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

(4)九洲江流域广西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大桥镇、横山镇、乌石镇、滩面镇、良田镇、古城镇、沙坡镇)、博白县(宁潭镇、文地镇)广东省 湛江市廉江市(和寮镇、塘蓬镇、长山镇、石颈镇、石岭镇、雅塘镇、营仔镇、石角镇、河唇镇、吉水镇、石城镇、新民镇、横山镇、安铺镇、青平镇)

(5)洱海流域云南省 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洱源县

(6)兴凯湖流域黑龙江省 鸡西市辖区;牡丹江市穆棱市

(7)呼伦湖流域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满洲里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兴安盟阿尔山市(天池镇、白狼镇);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满都胡宝拉格苏木)

(8)艾比湖流域新疆自治 区(含兵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辖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塔城地区乌苏市、托里县;第五师双河市、第 81 团、82 团、83 团、84 团、85 团、86 团、87 团、 88 团、89 团、90 团、91 团;第七师第 123 团、124 团、125 团、126 团、127 团、128 团、129 团、130 团、131 团、奎东农场

 公司简介:
    陕西珂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技术型高科技环保公司,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册资金1001万元,拥有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工程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陕西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及施工资质。

陕西珂沅环保公司资质

       业务范围:
        一,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回用(KY-MBR再生水处理设备);分散化、小型化、模块化、生态型村镇污水处理;人工湿地;水生态环境修复;农村乡镇垃圾分层温控无动力处理技术领域集“技术研发、设计咨询、生产制造、工程实施和托管运营”五位一体,为客户提供从专项研发、工程总承包到终身运营维保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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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提供专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达标工艺,污水处理操作技术培训,污水处理设备维修,脱磷除氮工艺改造,曝气风机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

       如您在工作中有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服务需求,敬请来电。我们坚信“质量是企业生命,诚信服务是您我桥梁”的服务理念,为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达标运行、经济运行”提供高性价比的服务。
 
        本着高起点、高技术、高品质的原则,公司在环境工程领域里应用先进的技术,交付高质量的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努力为客户高效优质的解决环保方面的问题,满足客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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